怎么样才能做个无国籍的人?

2025-01-18 15:47:5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首先得放弃现有国籍, 无国籍人(Stateless Person),是指不被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认为是其国民,没有国籍,或者说不属于任何国家。无国籍人在国际上不享受任何国家的外交保护。 判定无国籍人要注意以下情况: 如果只是一个人主张他是无国籍,并不能得到国际公约上定义的无国籍认可。名义上或事实上的无国籍人往往是无政府主义者的诉求。 有关的国际公约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无国籍人 该人犯下了国际公约所定义的:反人类罪或战争罪。 该人曾有违反联合国宗旨和原则的罪行,并被认为有罪。 成为无国籍人的原因 弃婴:在采用血统国家的无法确定父母的婴儿若无人领养,视作无国籍。 出生:无国籍人在采用血统国家所生的子女,也是无国籍人。 婚姻:若一国法律规定,本国人与外国人结婚,即丧失本国国籍。或另一国法律规定,不因同本国人结婚,而取回本国国籍。 战争:某国政权的灭亡后,又没有新的政权取代,这段期间会造成无国籍。 剥夺:因为政治原因,而被剥夺了本国国籍,即为无国籍人。 有时可能是先前给予他们的国籍被终止后,又没有新的国籍。如果他们出生在有争议的领土,如果他们出生在一个不被国际承认的实体统治的地区,或者他们出生在一个没有现代国家声称主权下的地区。还有,没有合法的护照,或护照过期,又没有领新的证件。 法律关系义务无国籍人对目前所居住的国家负责,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权利不受歧视:不因为种族、信仰、原籍而受到所在国的歧视。 向法院申诉的权利,无国籍人有权向所在国法院提出申诉。 行动的自由,凡是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缔约国,都应给予无国籍人,在其居住地和所在国家自由行动的权利。 待遇凡是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缔约国,都必须给予无国籍人以一般外国人所获的待遇对待。各国的国籍法有不同的对无国籍人士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但一般不低于所在国对于外国人的规定。以下是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的缔约国所必须给出的待遇: 公共救济:在公共救济和援助方面,给予其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 身份证件:无国籍人所在国家,对在其领土内不持有旅行证件的任何无国籍人,发放身份证件。 财政征收:不得对无国籍人,征收额外或高于其本国国民的任何捐税或费用。 入籍:应便利无国籍人入籍或同化。

回答2:

最好不要,无国籍人等于活死人,世界上直接忽视你的存在了

回答3:

做不到的~ 如果你是无国籍,我会亲自派人查清楚~公开世界~

回答4:

  1. 被主权国开除。此类情形多数出现战争时期或者国内动荡时间。例如一、二战时期。

  2. 向原国籍国行政机关申请退出获得批准但又没新的国籍国同意入籍。

  3.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