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些关于合同的法律问题..

2025-01-18 20:26:2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中途不干了”要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金。但是,你如果“自觉能力不够,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辞职,不仅不要承担违约金,公司还要给予你补偿。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七条规定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 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回答2:

这个要分情况看:
1.如果能够与资方(用工单位)良好沟通,获得对方同意,可以不负相关责任与赔偿。

2.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地方规定进行分析。此种情况下,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方相对可能会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与赔偿。

主要要看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合同细节及事实劳动关系。

回答3:

我同意楼上吾本渔樵朋友的意见。ok!

回答4:

支持二楼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