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在2011年补签合同,可以认为是双方经协商后对原合同的补充和修改,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是当事人处分自己民事权利的行为,只要合同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利益,合同均应当有效。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合同是在意思自治原则的基础上达成的,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合约,不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即可。
你看的是劳动合同案例吧。。。。。我查的法条里没有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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