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营改增后,增值税应该如何抵扣

2025-01-10 05: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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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今年5月1日之后税率下调
建筑服务业之前的增值税税率为11%,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5月1日之后,建筑业税率调整为10%,货物销售税率调整为16%。但是,税率的下调没有改变增值税的抵扣原理,税负会比之前略有小降。“歌照唱,舞照跳,一切照旧”,本质上换汤不换药,其他现行政策依然适用。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甭管什么行业,增值税计算原理是一样的,这点没有什么异议。以下三个核心公式搞明白了,建筑业增值税计算也就水到渠成,一点也不复杂。
①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②销项税=含税销售额÷(1+10%)*10%
②进项税=含税进项额÷(1+税率)*税率
建筑业的进项比较广,进项税率也比较多。既有6%的现代服务业比如劳务派遣、鉴证咨询等,又有10%的分包的工程进项,还有16%的设备租赁、原材料购进。当然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减增值税。可以说,建筑业进项包罗万象,税率从3%到16%都有涉及。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作为进项抵扣。话又说回来,不在乎是否可以按照规定抵扣,问题的关键仍然在于建筑业公司能否获得足够的进项。大家都知道要尽可能取得进项发票,才能减轻自己交的增值税。回答这个问题,告诉你这样税务税务筹划,但实际情况还是不能全部拿到进项税发票。
讲的再好,不如举个例子。建筑企业A承包一项工程,造价100万元。购进建筑材料20万元,支付劳务派遣公司劳务费30万元,租赁机械设备10万元,这些均取得专用发票。计算A缴纳增值税多少?
销项税=100÷(1+10%)*10%=9.09万
建材进项税=20÷(1+16%)*16%=2.76万
劳务派遣进项=30÷(1+6%)*6%=1.7万
租赁申报进项=10÷(1+16%)*16%=1.38万
进项税合计=2.76+1.7+1.38=5.84万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9.09-5.84=3.25万元

回答2:

营改增后,或者让单位取得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该支出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今年5月1日之后税率下调
建筑服务业之前的增值税税率为11%,货物销售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5月1日之后,建筑业税率调整为10%,货物销售税率调整为16%。但是,税率的下调没有改变增值税的抵扣原理,税负会比之前略有小降。“歌照唱,舞照跳,一切照旧”,本质上换汤不换药,其他现行政策依然适用。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计算原理是一样的,这点没有什么异议。以下三个核心公式搞明白了,建筑业增值税计算也就水到渠成,一点也不复杂。
①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②销项税=含税销售额÷(1+10%)*10%
②进项税=含税进项额÷(1+税率)*税率
扩展资料;
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