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转业必须满足结婚时间条件的才可以在女方所在地专业,不一定是两年,具体要看女方所在城市。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七条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关于军官专业的其他规定。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自主择业的;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了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七条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没有这个说法,除非你所在地区省份另有规定,一般来说,是要求结婚一年以上,主要是为了避免靠假结婚取得留在大城市的机会。如果说大连市人社局有规定,就找所在部队干部部门出面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