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甲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

2025-01-19 1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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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销售收入234万元,增值税税率17%,销项税为34万元。取得进项税13.6万元加关税2万元合计15.6万元。甲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18.4万元。

回答2:

销项:234/1.17*0.17=34
进项:80*0.17+2*0.07+(18+2)*0.17=17.14
应纳:销项-进项=34-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