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补缴社保怎样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2024-11-09 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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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个人社保退休手续办理:1.首先,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保局领取表格填写相应信息。表格有《XX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两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表》。填写完后由工作单位盖章。2.准备以下材料:劳动合同、《XX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两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免冠相片、社保卡等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窗口进行办理。3.待审核通过并成功领取第一个月养老金后(养老金直接打到个人社保卡账户),办理退休手续的当事人前到社保局拍照并办理退休证。办理退休所需资料:1、退休申请书(A4白纸手写,并在名字处按手印);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括户主页面和本人信息页)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不受理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6、养老保险手册(如属一次性在我中心补缴完养老保险的可不用);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8、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手册;9、申报人填写《职工退休核准(审批)表》。(在人才大厦一楼社保窗口领取)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11、军转干部需提供转业证明及转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回答2:

个人补交社保方法及手续:

一、所要补交的信息:

1、身份证号码

2、姓名

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

4、需要补交的时间段

5、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

二、办理社保卡:

1、办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执单,在打清单时,交付我工作人员

2、由办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费用20元

3、由我处带取卡,本处将收取费用50元;4、时间为一个月。

三、收费流程:

1、扣款成功后,由本处人员,与您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

2、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

3、个人+公司+滞纳金+手续费;补交人员按照上述办理流程进行,即可顺利办理社保补交。

提醒办理社保补缴的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补缴政策上的说明,带齐证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如何申报补缴、转移接续?这些社保政策你知道吗

回答3:

个人社会保险可以到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

一、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

所需材料为:

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二、办理流程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扩展资料: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回答4:

根据相关政策,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可以按程序进行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参照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方法/步骤:
1、《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为哪些?
  《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3、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
  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补缴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补缴系数?是否记个人帐户?
  《通知》规定,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5、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
  《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6、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7、个人办理补缴应通过什么部门?
  根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8、如果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机构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9、补缴时是否需要中断在缴的保险?
  根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10、那些情况下不得申办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注意事项
办理补缴的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补缴养老保险通告上的说明,带齐证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回答5:

个人社会保险可以到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如下: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扩展资料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