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公共卫生及其相关临床医学问题的能力。
二、综合笔试考试大纲
医学综合笔试大纲分为基础综合、临床综合和专业综合三部分。
基础综合:考核的内容是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工作中必须掌握的基础医学、法律法规、伦理、心理和人文学科的基础理论、概念、原则等。
临床综合:要求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掌握与公共卫生密切相关的临床知识,着重加强了常见病、多发病及传染病临床知识和技能的考核要求。考核的内容以系统、疾病的分类来划分。
专业综合:考核的内容是考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当前我国公共卫生发展的现实要求,新大纲中增加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考察,增加了学校/青少年卫生的考核内容。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生物化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生理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医学微生物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笔试大纲——医学免疫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药理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医学心理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医学伦理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笔试大纲——卫生法规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临床综合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流行病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卫生统计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卫生毒理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环境卫生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劳动卫生与职业病
2010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笔试大纲——妇女保健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笔试大纲——儿童保健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笔试大纲——学校/青少年卫生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社会医学
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