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后伤残鉴定有关的问题

2024-11-27 18:37:3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4.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先咨询一下。

回答2:

九级伤残差不多,一般情况下,不是八级伤残就是九级伤残;如果你有异议,可以到上一级鉴定机构再找法医鉴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满意请您采纳,举手之劳,将会让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提问

回答3:

对鉴定结果不符的可以到当地司法机关重新鉴定。

回答4:

骨折做内固定术后,按评残标准定为九级,那没错。重新申请鉴定没意思。

回答5:

重新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