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024-12-05 06:52:2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保障人民尤其是百姓阶层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回答2:

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多种成分所有制结构的要求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但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规律要求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范围和公有化的程度必须与生产社会化的程度相适应,公有制的规模和公有化的程度如果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仅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而会破坏生产力,不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
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较低,而且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以及同一地区和同一部门内部的不同企业之间,生产社会化的水平相差悬殊、极不平衡。因此,必须纠正过去在理论上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片面理解,避免公有制的过度膨胀,建立一个与多层次生产力相适应的多元化所有制结构。
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劳动力合理流动的要求
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调配和使用各种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作为最活跃、最积极的生产要素,其充分的流动性成为优化资源配置、加速经济运行的重要方面。至1996年底,我国绝大部分城市已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固定工将从我国劳动用工制度中彻底退出,“铁饭碗”和“大锅饭”将一去不复返,将出现正常、合理的劳动力流动。旧的社会保障制度因其所有制分割、城乡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界限,一方面严重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另一方面又引导劳动力只朝着单一的方向——社会保障水平高的方向,即农村向城市、个体向集体、集体向全民的方向流动,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大相径庭。必须打破种种分割和限制,建立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不同的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平等的竞争条件,使企业能自主用工,劳动者能自主择业,真正实现劳动力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他要求的是效率、利润,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追求高效益的同时,必然要排斥老、弱、病、残、伤、孕等不能正常从事劳动的人,对这些社会的弱者,包括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残疾人、老人、儿童、妇女等的保护只能依赖于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因此,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不得不实行政府干预,建立和健全其社会保障制度,为以上几种人提供基本的收入保障和健康保障,保证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这样,既保证了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又保证了资源分配的相对公平,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我国人口增长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
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就是在最近几十年之内,人口总量继续增长,人口发展继续呈现加速老龄化的特征。一方面,全国城镇每年将有上千万人的新增待业人口。传统经济体制之下,实行的是保障就业而不是保障基本生活的模式,国家通过计划分配,几乎全部包揽了城镇新增待业人口的就业问题,并使他门捧上了“铁饭碗”,获得了永久性的职业保障,并自然而然的享有一整套社会保障和福利,从国家的财政能力来看,已无法这样年复一年的包揽下去了;从企事业单位对新增人员的实际需求来看,传统体制下是不顾企事业单位的客观需要和条件,通过行政命令,硬行向企事业单位中安排就业人员,因此,普遍存在管理混乱、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三个人的活儿五个人干”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相应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用也将加速增长,甚至大大高于国民收入和工资总额的增长速度。目前,我国大约是8个劳动力供养一位老人,到2050年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平均两个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不难想象,如果不改革旧的社会保障制度,理顺社会保障权力与义务的关系,杜绝保障资源的挥霍浪费与不合理使用,以合理的方式预筹积累社会保障资金已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对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的压力,担负起庞大的“银发”队伍的养老金支付及其服务,将会出现严重的后果。
五、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国农村的家庭保障形式是小农经济条件下的产物,与农村改革逐步深入带来的家庭、经济和社会的变化不相适应。在中国农村的变革发展过程中,乡村工业的崛起,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等等,把成千上万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传统的家庭中解放出来,家庭与土地的保障作用逐渐减少,他们需要也有条件享受现代化的社会保障。工业化大生产不只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而且改变了绵延数千年的农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家庭关系。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几代同堂的传统大家庭迅速减少,核心家庭的比重增大,代际联系明显减弱,代与代之间的独立性增强,分居的倾向加大。父母不可能象传统小农经济条件下一样控制子女的劳动和收入,子女也不可能象传统小农经济条件下一样听命于父母。一方面,传统家庭的保障功能逐渐削弱,另一方面,随着计划生育的深入进行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家庭的赡养负担反而将进一步加重,因此,社会将不得不承担起从家庭中分离出来的部分保障责任。只有逐步建立起与社会化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社会化的保障形式,才能适应中国农村正在发生的变革的要求,才有利于消除养儿防老的传统生育观,有利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促进中国农村的稳定与繁荣。随着现代农业和工业化、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二元社会保障体系的矛盾必将减缓直至消除,因此,农村也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