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能不能保证永久居住权?能不能只赠与儿子,如果儿子儿媳离婚,怎样才能让儿媳分不走?

2025-04-14 08:40:4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现在婚姻法新出的解释,如果你明确只赠与你儿子这个房产,房产证上只写你儿子的名字,那这个房产完全属于你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范畴,离婚也是你儿子一个人的,儿媳一毛钱也分不走。如果你想享有合法居住权,就先别赠与,写个遗书就行了,只给你儿子,效果是一样的

回答2:

你这个婆婆,都说劝和不劝分的,你现在就打算让你儿子离婚啊?
你对儿媳千百个不满意,也是你自己的事情,但是婚姻是你儿子的,你不要因为自己的不满去破坏你儿子的婚姻,你儿子是有独立人格的,不是你的私有物。
你要是担心儿子离婚 就不要把房子送给儿子,就是借给他们住就可以!!

回答3:

1:如果你把房子赠与儿子,你自己的户口要在这个房子里面,你就可以永远享有居住权。
2:儿子已经结婚,房子赠与儿子,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了,儿媳妇就会有一份了。
我对你的建议是不要把房子赠与儿子,你立遗嘱,房子只归儿子个人所有,儿媳妇无权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