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本人户口和原来分地时的户口分开,但还没有去办理分户手续,只是口头协商了哪块地归你的话,这个在法律上来讲是还没有进行家庭承包地分割。遇到这个情况在确权之前一定要跟村里讲清楚并及时补办分户手续,拿着分户协议再去村里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再确权。
2、但是如果你本人在外地,家人也没告知你,目前已经完成确权且拿到新证的情况下,这时你就要先和家人商量土地的划分情况,待商量一致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并重签合同,再向村里申请变更登记。
3、对于土地确权证上没你的名字,也是可以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部门申请补登的。
土地确权中的典型问题。
1、由于耕地类别、土质、远近等原因,对承包土地实行按折率计算,造成承包面积比实际种植面积小,各村尊重农民意愿,按确权登记的实际面积给原承包户,超出承包地不能强制收回。
2、有些承包地被依法征用,且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必须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
3、对村组内所建公路、塘、坝、办公室等公益事业所占用的承包地,且已给予补偿的是不能计入到承包地中。对于没有享受一次性补偿的,可按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且备注相关情况。
过去土地尚未确权的时候,由于土地范围、耕地面积等经常出现纠纷,甚至会出现抢占耕地的情况,但经过“确权”后,只要处于承包期内,任何单位征用都需要与农民进行协商,并且农民也有权利拒绝。此外,农民相当于拥有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想获得农户的土地经营权,谁就必须给农户补偿相应的经济收益。在去年7月自然资源部回答宅基地确权相关问题时也明确表示,当宅基地确权后,农民可以将自己闲置的宅基地入市赚取分红。
所以说进入到2020年之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相当于正式停止了,而有关于农村房屋的问题,大家也不要再争了,因为之后将会统一处理,第1个就是根据宅基地的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实施,已经拿到了农村土地宅基地确权证书的,就不用再担心了,其他想要申请的必须向村委提出申请,获得审批之后,才有资格获得农村的宅基地土地资源。
还有一些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了宅基地、农房以及小产权房后向确权也是不予以批准的,一些存在“一户多宅”情况的情况,当地政府鼓励有偿收购,或者将房屋转让给集体内的其他人。一般先对土地和房屋进行分户后再确权,如果个人名下土地超标是不予确权的。
此外,一直以来,土地登记不规范以及政府职能错位,也是造成农村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原因之一。一些地区并没有完全按照土地登记程序进行有效登记,即存在违法性。另外,一些相关部门对土地登记程序不够重视,仅做表面工作,没有认真对待,使得登记出现不规范现象,为士地权属争议问题的存在埋下了隐患。因此,为了更好地明确土地产权,发展农村经济,更为了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明确宅基地的相关权益,2013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了——2013年1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土地被别人确权想改过来不容易,但是有足够的证据和证明通过村委会再逐级申请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同意后通过第三方将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库修改后土地就是你的了(你确定自己是农村户口,土地四邻要确认签字,村委会要出证明确认等)。
在土地确认中碰到自己还没有正式办理分户手续,只是口头协商土地划分情况的就需要到村里请清楚且补办分户手续再重新进行土地确权。对于已经拿到土地确权,但没有你的名字时,也可以到派出所进行变更重新确权。
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