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24-11-08 04: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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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搜集在私人门诊工作的证据,如果工资单,工作证,人证等,协商不成,到 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一般是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或者直接到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回答2:

先去劳动局投诉,然后不帮你处理就是要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