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法院开庭前必须收监吗

酒驾法院开庭前必须收监吗
2025-01-20 04:50:5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是必须要收监的。

酒驾,只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而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要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般是要收监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扩展资料: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80(含)毫克。

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

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酒后驾驶



回答2:

酒驾,只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要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般是要收监的。

见: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回答3:

你好,如果已经申请已经保释的,在开庭阶段不会收监。至于后面会不会收监,要看法院最后的判决。
要不到http://tieba.baidu.com/p/4314322768 去询问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