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即使劳动合同上这么写着,那也是说明老板违法劳动合同法,先跟他强硬要求付清,否则当场可以向劳动保障局投诉。而且你的权利远远不止这些,你的辞工是指自己不干了还是老板不要你了,有很大区别的,你自己辞的话有没有提前打报告,这也是合法依据哦,如果是老板辞你,那么更加可以要求额外的赔偿了,想具体了解的话,可以补充你的问题,我可以详细帮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