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是指未成年的儿童或少年工人。各国法律对成年的年龄规定不一。在中国,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录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时间、禁止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规定,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未成年工。不满十六周岁的是童工。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十六到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可以使用,只是某些工作不能要求他们作业,聘用童工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是劳动法和未成年保护法明确规定的。
法律分析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不得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禁止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创业和从事自营职业活动,第三条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护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用人单位非法招收的,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必须查验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不得雇用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聘用的员工,应当妥善保管用工登记证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