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蓄意伤人。 ?

2024-11-08 07: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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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本质上两者并没有区别,后果视造成的伤害严重情况而定。

如果是故意伤人,经过鉴定属于轻微伤的,这种行为可以归咎于违反治安管理,公安部门会介入处理相关情况,并协商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各种损失;倘若达到了轻伤的标准,伤人者就必须要负刑事责任,同时还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人民网海南视窗6月5日消息:

近日,临高县政协委员、新盈镇人大代表陈正大因故意伤人,被临高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5年7月25日上午8时许,吴建良在临高县新盈镇新兴墟规划大街建君饭店吃餐时,在走廊处与前来吃早餐的陈正大相遇,陈正大认为吴建良挡其去路,觉得很没面子,再想到以前与吴建良的一些瓜葛,于是心生怒火。

随后,陈正大便走到该饭店抽出一把铁铲朝吴建良的头部打去,打中吴的左手臂、头部等部位致伤。经法医鉴定,吴建良的伤势为轻伤。

事发后一个多月(9月15日)陈正大被刑事拘留,9月23日被依法逮捕。临高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正大持械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陈正大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赔偿吴建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161.6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觉得没面子就故意伤人,临高一政协委员被判刑

回答2:

  刑法中称"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身体是指有生命的人的整体,他人身体健康是指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或人体器官的正常活动功能,自伤的一般不认为犯罪(除刑法434条规定情况)。
  伤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同时必须是非法的。
  判断是否是故意伤害的关键是是否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回答3:

朋友,降头术是一种巫术,也可以说是法术,确实可以害人,也可以救人。。,,。。但是,法律没有规定可以给使用降头术的人定罪。。4

回答4:

没有法律依据。

回答5:

真有这法术么?是迷信么?这东西有多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