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因为生命周期的原因。方法中的局部变量,方法结束后这个变量就要释放掉,final保证这个变量始终指向一个对象。
首先,内部类和外部类其实是处于同一个级别,内部类不会因为定义在方法中就会随着方法的执行完毕而跟随者被销毁。问题就来了,如果外部类的方法中的变量不定义final,那么当外部类方法执行完毕的时候,这个局部变量肯定也就被GC了,然而内部类的某个方法还没有执行完,这个时候他所引用的外部变量已经找不到了。如果定义为final,java会将这个变量复制一份作为成员变量内置于内部类中,这样的话,由于final所修饰的值始终无法改变,所以这个变量所指向的内存区域就不会变。
如不是final变量, 当i发生变化, 类B实例不能找到新i变量的地址, 便会出现了歧义. 如不希望final, 可讲i定义为A的类成员变量
count++; 指的是方法的局部变量 因为在方法中定义了一个 int count
所以覆盖了所在类的变量 count ,所以参数count的值+1;
this.count++ 指的是所在类的变量count+1,为了与方法的局部变量count区分开来,所以必须用this.
而GroupThree.count++;因为GroupThree中的变量count是类变量,即静态变量有static,所以可以通过类名直接调用,所以GroupThree.count++;指的是
GroupThree的类变量count+1;
最后一个 GroupThree.this.count++;
内包类访问外包类的同名变量时,采用的格式是:外包类名.this.同名变量;
这个慢慢就可以理解了。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