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河北的户口,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在燕郊申请换新的身份证。燕郊也隶属于河北省。
河北省已经开通全省异地换领和补领身份证业务。
2016年3月1日起,河北省开展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河北省户籍人口离开户口所在地到省内其他地方居住生活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若急需使用身份证件的,也可以在受理点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目前,河北省异地办证受理点已经达到198个。
参考资料: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6-03/01/c_128766540.htm
一、河北省籍的居民身份证可以在省内异地申请换领,燕郊也是属于河北省管辖的,因此可以在当地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但是临时身份证只能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不能异地办理(具体参看我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
1、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到受理点申请办理;
2、老弱病残行动不便人员可由家属到现居住地受理点申请上门办理证件;
3、16周岁以下人员应由监护人带领,证件损坏和期满换证的,申请人应当出示损坏和到期的居民身份证;
4、公安机关自受理公民异地办理证件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制发;
5、申领人凭回执单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本人领取的,要现场进行指纹核验。邮寄领取证件的,由本人尽快持新证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指纹核验;
6、首次申办和到期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