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了,但是社保一直没买,已经入职将近10年,公司该怎么赔付?

2025-01-05 11: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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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以前叫员工买社保,员工不愿意的,早就应该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将员工解雇,这样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不用搞到现在这样麻烦。

  2. 现在公司确实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就会追责公司补缴社保费用,这是逃避不了的。

  3. 如果员工只是要求补缴社保,那只要补回离职前一年的社保费用就可以了,就算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追偿时效也只到一年前,一年之前的追不了的。

  4. 如果员工是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合同的。那不仅要补缴一年社保费,还要支付在公司工作年限的补偿金。10年的话起码要支付10个月工资作经济补偿金,这样补偿费用就多很多了。

  5. 如果是第4种情况的,最好是咨询律师,看看有什么方法可以补偿更少的。

回答2:

社保为国家强制要求上的,即使员工同意不上社保,企业不上也属非法。因此最好跟员工去谈,把社保公司承担部分作为补偿支付给员工比较好,因为补缴涉及到扣滞纳金,数额也很大。另外要看当地关于社保缴费的规定,如果是外地农民工的话还有相关的规定。我以前处理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员工为外地农民工,工作13年未上保险,影响领退休金,补缴社保发现连滞纳金都算下来约9万,法院硬判会被判赔2、3十万,最后在法院和员工达成和解,赔了大几万块钱了事。顺道一提,我听说广东那边是不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是吗?

回答3:

一般来说,新单位不会追查每个员工以前在什么单位工作、有没有交社保。也不会影响你在新单位入职和缴纳社保。
但想提醒你的是:如果你有与原单位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如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卡或记录、证人证言等,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12333投诉,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保,但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也须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