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伊世珍的《琅嬛记》卷中对这首词的创作背景有过一段记载:“易安结缡未久,明诚即负笈远游,易安殊不忍别,觅锦帕,书《一剪梅》词以送之。”今人王仲闻在《李清照集校注》中则指出:“清照适赵明诚时,两家俱在东京,明诚正为太学生,无负笈远游事。此则所云,显非事实。”(第25页)王说甚是。这首词肯定不会写于新婚后不久。李清照与赵明诚结婚后的前六年时间,两人共同居住在汴京,后来近十年时间又一起屏居山东青州,一直到李清照34岁左右,赵明诚起复再次出来做官,两人才有了分手离别的时候,这首词应该作于这一段时间。
婚后,李清照与赵明诚志趣相投,相互爱慕,多年的婚姻生活使他们之间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丈夫外出做官,分离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但是,李清照还是无法忍受离别所带来的相思痛苦折磨,她将这种情感淋漓尽至地倾吐到这首作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