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是哪一个,不看别的。
你说的情况,住房登记人是他人,这房子产权和你是无关的。
不是说,房产证在你手里,住房产权就是你的了,。比如,我偷摸到他人家里盗取房产证,拿着,房子就是我的了?!
你现在需要找到当初你和房主签署的买卖合同,以及你付款凭据,
凭着这两样,要求房主和你过户,如果拒绝,你凭证据起诉卖家,主张你的权益。
房屋产权属于谁是要看权属登记是谁,不以谁拿着房产证为依据。举个例子:你捡到一个房产证等到N年后就成了你的了?不现实!就你所述,如果产权人想要收回房产,那要其讲清楚:他的房产证如何在你的手里传达二十年之久?现在他要收回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