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地租赁合同格式是什么
1、场地租赁合同的格式是根据我国民法典详细规定的。在起草租赁合同时,其格式首先要在开头写明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详细信息,在下一行应该写明该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合同内容方面,第一条应该写明租赁的场地和用途,场地的面积,租赁的期限和使用的时限。最后是租金的计算、支付和其他服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区别在于法律概念,还有就是法律适用不同。前者主要是条款都是固定的,但是后者并不是这样。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
(5)在合同解释上,根据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