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是二婚,结婚五年夫恩爱,今年回娘家就不回来了说舍不得孩子,又不愿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

2024-11-08 14: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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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你要是能包容的话,可以把孩子接过来一起生活,好好的照顾对待孩子,这样你妻子会更加的感激你,这样更是增加了你们之间的感情;
2、如果你心里有这个坎的话,那就只能慢慢协商找一个折中点,大家互相退一步;
3、不管怎样,只要夫妻感情好那就是最重要的,比什么都强。

回答2:

你如果接受不了她的孩子就离婚好了,你如果不想离婚就要接纳她的一切。我老公就是接纳了我七岁的女儿,现在孩子都上大学了,他们关系一直很好,所以我们的婚姻很幸福。其实你要试着去接纳那个孩子,你妻子会对你更好。

回答3:

说舍不得孩子?把孩子带自己家去就是了。谁让他你把孩子放到她娘家的,。

回答4:

好好的经营你们的爱情,经营你们婚姻,才可以长久下去的,看看问题出在哪里呀?

回答5:

婚姻问题可以挽留,但是不能勉强,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到不能挽回的地步,法院会判决离婚。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