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第91条第一款一项 第22条第2款 第一种行为 是怎么处罚的,

2025-03-31 0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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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图中《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所指的“91条第一款一项”内容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22条第2款”的内容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所列的法律条款中,“第22条第2款”是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如果违反了就按法律规定处罚,“91条第一款一项”是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的处罚规定。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