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的程序来看,你仅凭“冒领”包裹一方说出包裹中多个物品中的一个的数据线,就认定其为包裹的所有人,将包裹给他
未要求对方出具身份证原件 并且加以复印 留取对方的签名 照片 指纹信息等可以确定对方身份的信息
你的工作肯定存在着巨大过错,你是应当对于你的过错承担责任的
在你所在单位不能证明,你与“冒领”包裹的人合谋 串通 从事诈骗包裹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情形下
鉴于你所进行的是职务行为 单位对你应当负有管理不利的责任
你的过错 应当由你与单位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至于包裹手牌持有人 主张 包裹内4万现金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75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它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并由保管人查验并封存,寄存人未与说明的,保管物损毁 灭失的,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根据《新华字典》对于灭失的定义,指的是因自然灾害 被盗 遗失等原因不复存在
所以,灭失=被盗=遗失,在包裹手牌持有人办理寄存手续的时候 如果对方并未向保管人 也就是你们单位的工作人员声明 包裹内保管的物品为货币或者其它贵重物品
那么包裹丢失 你们有权按照一般的保管物予以赔偿
所以即便包裹内有10000000000元人民币,只要对方在办理寄存的时候 未向你们声明 并由你们查验封存,包裹丢失 或者被盗
你们有权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这个肯定是不必担心的,不过对于你的过错你是应担承担赔偿责任的
现在 就是应该报警 由警方进行立案侦查,冒领包裹的人应当涉嫌诈骗
但是在刑事侦查之中 按照正常的程序 警方需要排除你与对方合谋的可能的
不过只要没做亏心事 你是不必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