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家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指引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
一、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
1 、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 l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 2 )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 3 )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
2 、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 l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 3 )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 4 )职工人数不超过 500 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30% ,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 5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
( 6 )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 3 %;注册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 7 )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 、创新基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 l )鼓励并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市场前景好,市场容量大的项目;科研院所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完成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科技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携带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国家重点科研、开发计划待产业化的项目;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
( 2 )优先支持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企业;科技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携带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创办的企业。 二、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股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二、创新基金的申请
在同一年度内,创新基金对同一个企业只支持一个项目。
企业应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1 、申请时间
一般项目的申请时间为 4 月 10 日 至 12 月 31 日 ,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以申请材料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准;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为 9 月 10 日前 ,截止时间按投标材料收到日期为准。
2 、申请程序
符合创新基金申请条件的项目,企业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或进行投标:
( l )市科技局购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材料汇总》,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
( 2 )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投标)材料(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以及附件等),并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具体要求详见“申请材料”部分)。
( 3 )推荐单位对申请(投标)创新基金项目进行推荐,并按统一要求填写推荐意见表,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为方便企业申请创新基金,从 2000 年度项目申请受理之日起,管理中心拟设立网上预申请业务。企业可通过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网址为: www.innofund.gov.cn 或 www.innofund.com.cn )进行项目预申请。管理中心将为预申请项目提供咨询意见。网上预申请不作为企业申请基金的必须程序。
3 、申请材料
申请(投标)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 1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申请企业需先在计算机中安装管理中心提供的申请软件,按填写说明规定录入相关内容,并打印出完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 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要求进行编制。该报告可以由企业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中介机构编制,
( 3 )申请材料附件
申请材料主要附件包括: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 ③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的复印件)。
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⑤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的复印件)。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及产品照片)。
上述书面材料加装申请材料目录后,按 A4 纸张尺寸,用管理中心统一提供的申请材料包装封面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录有完整信息的软磁盘一式两张,软盘标签上要注明申请企业名称和申请项目名称。
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
1.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技术水平至少处于国内领先.
(2)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
①产品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实用技术,有明确的技术线路和产品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
②产品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应已完成产品的样品或样机,并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艺路线以及有效的生产及市场经营计划;
③产品处于规模化阶段的项目,应已是成熟的产品并已小批量进入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科技部每年年初发布创新基金年度重点项目指南,同时公布创新基金当年度招标的项目以及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及要求.
2.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③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④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⑤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⑥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创新基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①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关联度大、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
②优先支持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企业.
4.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有纠纷的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实施周期超过三年的项目、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以及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②已经上市的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中方拥有股权不足51%的企业、非技术性的服务企业以及纯贸易企业等.
二、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股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1.贷款贴息
①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较高技术水平,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及产业化,银行已经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②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③贷款贴息一般按申请项目贷款额年利息的50%至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2.无偿资助
①主要用于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的启动资金,技术创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②项目总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企业有与申请创新基金数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对于地方政府财政给予匹配资助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③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3.资本金(股本金)投入
①资本金投入主要用于支持技术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②资本金投入的目的是引导其它资本的投入.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一般要求至少有一家以上投资合作伙伴一起投资.创新基金投入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
③企业资金来源应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④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的资金,原则上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收回.
1.资金支持,直接以专项拨款的方式支持;
2.人员支持,有关科研人员的技术指导、服务;
3.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其他间接资金扶持方式;
4.产品市场推广等;
5,基金都是支持国家支持的有潜力的中小企业
以上均需立项申报、评审、审批;
主要针对工业制造业,可登陆技术创新基金网站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