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应该从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如果遗产不够还,多余的也不必还。如果没继承遗产,那么根本没有义务还。
当事人已经不在了。借贷合同就消灭了。因为是应当先找本人,本人不还再找担保人的。本人不在了,担保人也不必负责了。
你父亲借的钱是你父亲来偿还的,不需要你们来偿还,但是借条上面签字是你母亲的名字是需要偿还的。
一般像这种情况,我们在起诉的时候是只起诉担保人的(借款人已死亡),然后开庭宣判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但是同时我们也会告诉担保人,因为这笔款项的的确确是你们家使用,所以建议担保人在还上信用社的贷款后,去你们家要。我个人给你的建议就是,你应该把钱还上,当初是贷款扶持你们家搞经营,而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你不还而让担保人还的话,对你的信誉是极大的损害,现在谁家拿不出三万块呢?做人还是要讲良心的。
1.你妈妈还在吧,签名的时候,你妈妈也是签名的,夫妻财产是共有的。所以这笔贷款由你妈妈还
2..叫信用社找担保人
3.信用社近几年的贷款都有保险,问下信贷员
4.如果妈妈也不在了,你继承了你父亲的财产,你是要归还的。
5.妈妈也不在了,保证人也去世了,你也没有继承你父亲的财产(继不继承银行不知道,你说没有),叫银行自己核销去。
你父亲贷款的时候应该买保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