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货款不还怎么起诉,费用是多少

2024-12-02 16: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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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欠货款不付的,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货款,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对债权人产生不利的影响。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案例:

潘先生是南京一家贸易公司的总经理,企业运营着天猫网上商城的一个店铺,主要销售生活用品。从2013年9月份开始,潘先生就与余姚一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公司)开始了贸易往来,潘先生从余姚公司进货大量暖宝宝产品,然后放到自己的天猫店铺上销售。

由于产品品质好,商品销售业绩节节攀升,潘先生与余姚公司形成了长期贸易合作关系。

刚开始,潘先生每次都能及时支付货款,但是随着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潘先生支付货款的周期也越来越长,自2014年1月起,潘先生欠余姚公司货款总计达34万元。余姚公司董事长阮先生一开始也不好意思一直催潘先生,毕竟双方也是老客户,但是眼看着一年过去了,直至2015年1月,潘先生的公司仍未支付剩余货款。

阮先生只得向余姚法院起诉,要求南京的贸易公司支付货款。阮先生了解到这家贸易公司在天猫商城开有店铺,于是还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的支付宝账户。

受理案件后,法官在26日拿着冻结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来到杭州余杭区淘宝城,让工作人员协助处理冻结了该商家的账户。

支付宝账户冻结,潘先生急了,天猫商城的订单每天都在增加,每天往来的资金也非常多,但是支付宝账户一冻结,这几天的生意就完全处于停顿状态。

1月27日即法院冻结账户的第二天,潘先生就驱车从南京赶到余姚法院泗门法庭。来到泗门法庭,潘先生找到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一定尽快付这笔钱。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余姚公司与南京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余姚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同意被告南京贸易有限公司分期付款,分3次将34万元货款付清。临走前,潘先生还恳求法官:“法官,请及时将支付宝账户解冻,第一笔货款我明天一定按照约定打到余姚公司的账户里。”

第二天,潘先生就将第一笔货款20万元汇入了余姚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账户中。昨天,余姚法院也办理了南京贸易公司支付宝账户解冻手续。

法官表示,因支付宝账户属于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不同于法院日常执行的普通银行账户,但账户内的资金仍以现实的资金或资金账户为基础,其设立使用均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账户所有权人对账户内的资金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视为存款,故应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财产权利的范围。

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之规定,支付宝账户应属于法院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范围,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予以查封、冻结、扣划。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拖欠供货商货款34万元不给 网店支付宝账户被冻结

回答2:

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欠货款有关证据,被告人身份信息地址写成一式两份诉状(由被告人数增加增加诉状副本)上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管辖人民法院立案厅立案,七日决定是否立案?五日通知对方;
诉讼收费规定:万元以内50块钱,一万元以上至十万块钱2.5%,十万元以上至20万元2%,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