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在税前列支吗

2025-01-19 07: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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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由企业确认的预计负债而计入费用的金额不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