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人所购房是自住住房;
夫妻双方及其共同借款人只能同时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第一次申请贷款首付款不低于30%,贷款金额不超过本地房产评估价格的60%,且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第二次申请贷款首付款不低于50%,贷款金额不超过本地房产评估价格的60%,且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两次以上不予贷款。
所需要件:
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如已婚,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如有共同借款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关系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信用报告;
已备案的异地商品房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本地本人名下可抵押房产证、评估报告,异地开发企业账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备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4份(信用报告无需复印,提供原件)
审批程序:
1、申请人领取填写公积金贷款审批表(此表可在公积金大厅领取,也可直接在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2、 准备相关材料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窗口由中心审批;
3、 领取通知书至房管局产权交易处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4、 与贷款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由银行将贷款资金汇入异地开发企业账户;
5、 办理完毕,由银行通知开始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