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成同志于1971年参加工作,1993年6月,任中共银川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2000年3月,任中共永宁县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4年3月,兼任永宁县闽宁镇党委书记;2004年11月,任银川市政府研究室(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2004年12月10日,李双成在工作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以身殉职。
在30多年的工作中,他曾当过农民、供销社售货员、部队战士、公安干警、纪检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他密切联系群众,勤政为民,以饱满的革命热情和忘我的工作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亲民、爱民、为民的崇高品质赢得了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特别是他兼任闽宁镇党委书记后,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地推动了闽宁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在群众中树立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李双成同志一身正气,甘于奉献,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他始终把维护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他是新时期全区广大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根据生前的一贯表现,自治区党委追授李双成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