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分公司还能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吗?

2025-03-24 18: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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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如果是在一个市,可以增加经营场所等,如果异地的话,可以在当地药监局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总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注销后,就不能参与医疗器械经营的活动,所有的经营活动都需要由分公司完成。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等信息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扩展资料:

法律责任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回答2:

  1.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是在一个市,可以增加经营场所等,如果异地的话,可以在当地药监局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

  2. 看情况,总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注销后,就不能参与医疗器械经营的活动,所有的经营活动都需要由分公司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