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在大学已工作17年(保洁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交社保,现在无故被辞退,需要怎么维权?

2024-11-22 03: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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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看年龄
过了退休年龄的,没补偿
没到退休年龄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社保可以要求补交或者现金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看是否是学校直接招用进去的,一般可能不是,大学属于事业单位,正归招用的属于编制内人员,目前的学校后勤大部分为外包性质,可能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员,应该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所以应该找他们,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都是违法的,劳动维权申请仲裁有效期为1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投诉为违法行为发生起的2年内。社保是国家强制规定的,必须缴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是学校问题,可以向它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超过时限后,可试向法院起诉,由单位承担应交未交的责任

回答3:

这个问题很严重,我来帮你维权。
第一个,工作长达17年之中,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新合同法的规定,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你母亲已满50,有人单位是不能够辞退的。你说的情况,学校已经违法了。可直接向劳动部门投诉。
第二个,用人单位应当给员工交社保,之前的可能没有法律依据,但才出来的社保法及劳动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至少单位应当给你母亲补缴。
简单的跟你讲吧,你只需要直接下劳动部门投诉。把你的啥子情况再讲一下。应该会有人负责处理的。

回答4:

你的母亲在某个大学已经工作了17年,生一个保洁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现在无故被辞退了,要怎么去维权呢?我觉得维权的话还是要先找一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维权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没有合约书是无法证明,很难去证明你是在这个,我觉得先要去劳动局看一下他的工作人员问一下他的工作人员需要些什么材料,还有你这种情况怎么帮你解决现在的工作人员需要些什么么?劳动权利的。

回答5:

答复如下:

该大学违规违法地方:

  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2. 没交社保是违法的

  3. 无故被辞退也是违法的,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是一个月的工资

    以上都是违法的地方,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咨询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