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后,未到期的借款可否提前收回

2025-04-04 17: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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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借款人突然死亡借款未到期可以提前起诉其继承人,要求履行债务。
尽管借款人死亡时所欠债务尚未到期,但债务人已死亡,要求其履行债务已不可能。借款人死亡就在法律适用上就不能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即已不能适用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为此,可以要求继承人履行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