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的退休(养老金)待遇(数额)是有区别的:
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当事人的退休待遇的享受,与社保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相关;
2、根据本法第13条、15条的规定,由于各地“农业户籍人员”与“非农业户籍人员”的统筹养老金账户(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等)存在差异,因此户口性质不同,退休后的待遇是不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根据国家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 1、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不能参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按每人每年缴纳幅度为100至500元,每增加100元为一个档次,共分为五个档次,退休的时养老金的基数为55元,每缴纳增加100元时,养老金就多增加5元。 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不能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按每人每年缴纳以当地上年度年平均工资的20%缴纳。退休时的工资构成为:退休时当年平均工作的20%、个人账户余额除以120所剩余数、每年工龄给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