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省各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24-12-03 09: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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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发出通知,我市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自7月1日起调整,届时至2010年6月30日止,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社会保险费将按调整后的基数征缴。调整后,最高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将突破11.6万元,较目前增加了1.3万余元;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也将从目前的每月3623元涨到4131元。 据悉,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667元。据此,2009年度(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年缴费基数上限为116529元。值得一提的是,考虑受经济影响的企业的承受能力,此次基数下限没有跟着“水涨船高”,而是下浮至16428元,与去年持平。
  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09年度缴费基数一档为24637元、二档为27374元、三档为31667元。江阴市、宜兴市2009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由两市(县)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执行。
  此外,2009年度市区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增至每月4131元。
  市劳动保障局介绍,社会保险基数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额度密切相关,并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在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后,“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制度导向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