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和其他税金的三个问题

2025-01-07 05:10:0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是的。每个公司如果不存在出口的情况,都是销项-进项,所以全部加起来就是全国的。不过我不明白你想问什么。

2、这个无法估计,税是根据你的业务活动来缴纳的。如果你是卖汽车的、香烟、化妆品的,要在缴纳增值税的基础上缴纳消费税。如果你是卖矿石、煤炭的,你要在增值税的基础上缴纳资源税。如果你是做房地产生意的,你要在营业税的基础上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你有研发部门,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非高薪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为25% 。你的收入1个亿,可是你的研发费用有多少也影响你的所得税。你公司雇佣残疾人、失业人员,每年所得税可以免征一部分。就算你单纯的销售商品,卖一般商品17%税率,卖粮食、农作物、民用煤等税率13%,卖古旧图书、避孕药具、肥料免征增值税…………………………所以没法估计,所以同时也没法估计会不会赚钱,投资10亿,一年收入1亿其实是亏了。投资1个亿,一年收入1亿很正常。投资1千万,1年收入1亿就能赚钱。

3、根据税法规定,
销售商品,因为不同的商品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税政策,所以应当分别计税,如果无法分别计税,采取从高从重的原则。(即一批货物中最高商品税率计算),所以你所有的商品都按17%交税是没问题的。

采购商品,因为由销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开具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专用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作为进项税。同时,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生产无关的、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购买的汽车、游轮、摩托车不得抵扣进项税。

因此,进项税不是统一17%的税率,而是凭借增值税专用凭证上注明金额,需通过当地税务机关认证的,方可抵扣销项税。否则不得抵扣,违规抵扣的视为偷税漏税。

4、是否能赚钱,不看厂房多大、占地多少、人员多少,而是看产品的市场占有度、产品的质量、企业的信誉等等。

5、盘盈:
借:存货
贷:处理财产损益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营业外收入
在建工程
其他科目
原则就是,能找到原因的,计入或冲减相关费用,找不到原因的就营业外收入。盘亏也是一样的。

6、小产权房不缴纳房产税。
小产权房是在农村计提土地上盖得房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房屋。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自用房屋(非免税单位,非个人)
每年缴纳的房产税=房产原值(房屋合同,建造结算价格)*(1-扣除比例(由税务机关确定))*1.2%
出租房屋房产税=租金*12%

不存在房主不认同的情形,房屋合同,和建造结算价格是交房的时候应当确定的,当时有问题当时就处理了,拖到现在,就表示认同了。

回答2:

1 我理解你问的意思。如果答是的话有一个前提,就是每家企业的每一项增值税进项税都可以抵扣,同时都进行了及时的抵扣。实际上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对于单个企业而言,有一些增值税进项税实际操作过程中是不能抵扣的,例如损失的原材料所对应的进项税。另一种情况,如果一个物品(不动产等除外)在流转过程中最后成为了某企业的固定资产,实际上它全过程没有实际的增值税纳税额,而是将价值转化成了其他商品(折旧)再次进行增值税流转,直到进入终端消费者手中。
2第二个问题你给的条件无法给出数字。税法的规定很多很细,不同企业类型,涉及的不同业务性质都可能引起纳税义务。你给的条件涉及税收类型可能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等。
3 你说的混合销售行为。运输业务也应缴纳增值税,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未抵扣完的可以留下期抵扣。第二个问题,进项税和销项税的计算都是按照具体的货物(业务)税率分别计算的。混合销售的,能够分清不同的税率,按不同税率计算税额,不能分清,一律从高计算。《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中你问总体销项小于进项的情况?你想想,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说明全国增值税企业总体是在亏损经营(总成本大于总收益)。经济利益是总体上是从企业倒流入消费者的,这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