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的时间怎样计算

2025-01-18 16: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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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生效后三日内是对方支付的时间,超过三日,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2:

你好,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不上诉的,判决书生效。仲裁裁决书需要在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若不起诉,裁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