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家到外地,员工不想去,能否获得赔偿?

2024-12-02 10:06:2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公司搬家到外地,属于变更了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如果员工不想去,可以获得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按照有关规定,职工是可以获得安置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