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看病历发票法院拿都是原件拿走有没有打收条不成认怎么办

2025-04-14 0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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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职务行为,认可他们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可以向法院提交复印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