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分为总则、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出境、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45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等活动以及古生物化石进出境,应当遵守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