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人出了交通事故,被人骑摩托车撞了,多处骨折,我通过交警约见过一次,以后再也不见人影。我该怎么办

2025-04-15 0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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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你的这种情况,是当事人一方,拒不和你对事故造成的赔偿进行协商处理,我建议你要求事故处理民警通知他和你对事故赔偿进行商谈,如果他还是不和你交涉的话,你只能等到事故处理认定书下达后,应该是三日内,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他的摩托车进行财产保全,走诉讼的渠道解决了。
这里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一定要发现对方的弱点,比如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等,这对你的处理都很有帮助。

回答2:

到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驶证等。起诉对方

回答3:

这没办法。只有有他的消息才能逮捕他归案。但他的罪责就重了许多。这人真不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