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立过之后就生效了。其实公证之后就是可以更加具有说服力。如果遗嘱真的被拿走了,如果认识的,就要讲明利害关系;如果不知道谁拿走的,那你就要打电话报警(虽然这个可能不太有效,毕竟遗嘱只有利害关系人需要,其他人拿着只是张无用的白纸。如果是后者,立遗嘱人还活着的话,可以再立一张,如果已死,遗嘱又找不回来的话,只能按继承权公证了。
不知道你是哪一方?若是立遗嘱人,很好办的,再按照你的真实意思重新立一份遗嘱即可。有多份遗嘱,有公证的公证遗嘱为准,都是公证的或者都是没有公证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若是继承人一方,即便拿走,若立遗嘱人重新再立份新的,拿走的就没有用了。
北京律师刘昭彦
去法院起诉或是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