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有义务把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送达时当事人要签收。当事人拒签的,交警队应记录在案,当事人拒签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没有丝毫影响,只是当事人自己妨碍了自己的申请复核权利。交警队没有义务再把拒签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寄到当事人手中。
只要报了警,他们就有义务签订,只要责任书是合理合法的,他们不能拒签。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