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报社保局时一定要本人在赔偿书上签字吗

2024-11-09 0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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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职工个人办理理赔的,必须本人签字。由单位代办的,由单位工作人员签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六十八条 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和伤残等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业务部门根据其基本养老待遇核定与伤残津贴的差额。
业务部门根据核定的伤残待遇生成《伤残待遇核定表》(表5-7),转财务部门。

回答2:

受伤后还谈不到赔偿,只有单位先申报,由社保认定工伤以后的事。

回答3: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