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制单中的记录如果被删除或者生成凭证后又删除,则批量制单不再显示可以制单的记录。
如果是计提折旧的记录,可以在折旧分配表里制单;
如果是新增资产,可以在卡片管理里制单。
(一)如果被删除的是累计折旧的制单:
1)依次点击“固定资产”-“处理”-“折旧分配表”
2)选中需要制单的折旧,点击“凭证”,就可以制单了
(二)如果被删除的是新增资产的制单:
1)依次点击“固定资产”-“卡片”-“卡片管理”
2)选中需要制单的固定资产,点击“固定资产”-“处理”-“凭证”,就可以制单了。
已删除凭证在总账里为作废状态,再次生成凭证就好了
重新制单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