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
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车辆方面主要就是车辆的维修费,如果是运营车辆的话可以适当的要求赔偿车辆维修期间的经济损失。
人身损害方面,如果不构成伤残的话主要有以下几项: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营养费、护理费(这两项都需要有医生开的证明);3、治疗期间的误工费;4、如果医院建议需要护理人员的话,还可以主张护理人员的费用,如果是家人护理,该家人有正式职业的话也可以要求承担护理期间的误工费等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话除上述费用外,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残疾器具的费用、康复费用等身体恢复所必须的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害人一般可以要求一下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存在财产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有医嘱要求加强营养的可以要求营养费,造成被害人伤残的按伤残等级赔偿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如果死者有被赡养人的还要赔偿被赡养人生活费。
车辆维修方面的赔偿、身体检查的费用、因车祸导致暂停工作的收入、还有因车祸以导致身体的医治
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