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刑事拘留在看守所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如果您的盗窃金额不是很大,老板不起诉,您很快就会被释放;如果您的盗窃金额很大,涉嫌盗窃罪,那么,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老板不起诉,检察院会提起公诉。所以,早放出来还是晚放出来,关键还是看您的盗窃金额够不够检察院批捕的条件。但愿您的盗窃金额还够不上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标准。谢谢阅读!
至少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