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一) 未成年犯罪的外部环境
1. 学校
学校是未成年人生活的主要环境之一,它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可以说是一个导向标的作用。但是,现在的有些学校在对待学生教育方面却存在一些问题,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其主要表现在:
(1)部分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偏移,教育方式陈旧。他们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品德教育,不顾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对成绩较差的学生教育管理不力,出现“教书不育人”的状况,引起了部分学生的抵触情绪和无拘无束心理。有的学校对法制、人生观、道德规范教育不重视,不注意对学生进行正当引导,造成一些学生不懂法,不讲道德,不懂得自尊、自重和自爱,缺乏修养,无正确人生观和奋斗目标。一旦走向社会便迷失方向,陷入违法犯罪的行列。
(2)少数教师体罚或辱骂未成年学生,侵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虽然现在社会各方面多注重学校的体罚现象,但现在仍有大量的未成年学生经常或偶尔被老师体罚、训斥。有些教师缺乏对学生的热爱和基本法律常识,歧视差生,不是放任不管,就是讽刺挖苦、打骂体罚,甚至把差生编入差班后座,禁止其他同学与之接近,许多学生中出现新的“厌学”情绪。致使许多未成年人退学,过早地走向社会。这些为数不少的未成年人就形成了社会管理未成年人的“真空带”和“断裂层”。他们由于没有机会接受高中或中专以上教育,也不具备参加工作的知识技能,整天闲逛在社会上,极容易被社会上的坏人拉拢腐蚀,教唆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2. 家庭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一生中经历的第一个场所,是他们社会化过程的起点。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不良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发性的影响。
3. 社会
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是滋生犯罪的“肥沃土壤”。社会中出现的某些拜金主义思潮、贪污腐败、嫖娼宿妓、生活腐化、收入差距的拉大和财富的两极分化等等,歪曲了一些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思想,极易把未成年人引向犯罪。
(一) 自身原因
青少年自身法制素养的高低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抵御能力差,法制观念淡薄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 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家庭教师。而许多父母文化程度不高,经常打骂孩子,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子女染上恶习,父母没有及时纠正;父母离异导致孩子得不到有效的监管等都是重要的原因。

(三) 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教育手段方式欠佳(如对学生区别对待)许多学校成绩的好坏决定受老师重视的程度,导致许多学习上的差生产生破灌破摔,厌学、辍学等不良情绪,而这种不良情绪的堆积往往成为反社会人格形成的一大诱因。
2、法制教育的缺乏或者流于形式。 学校缺乏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

(四)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照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诱因,重点说一下这个原因。
对未成年犯罪从宽处理,不适用死刑,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是考虑到未成年人还处于智力发育不成熟阶段,生理和心理还未发育完善,认识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比较脆弱,因此在制度上对未成年犯罪不是那么严格和苛刻,给予了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但是,刑法的这一价值取向在现实中是扭曲的。很多未成年人是以“我是未成年人,刑法也不能把我怎么样”的心态作出犯罪行为的,某种程度上强化了未成年人的犯罪意图。
所以,未成年人自身的法律知识缺乏,家庭教育和学校矫正机制也都没跟上,加上法律还是给出路的态度,往往囊括了一个孩子变成罪犯的大部分原因。
1.年龄小2.智力水平不高